政府法規政策

Policy

衛福部食藥署公告醫療器材及其販賣業者應於112年5月1日前取得運銷許可

主旨:為確保醫療器材之品質及安全,重申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醫療器材及其販賣業者應於112年5月1日前取得運銷許可,請轉知所屬會員及轄內醫療器材販賣業者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