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1月05日公告訂定「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、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」草案
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「特定醫療器材之標籤、說明書或包裝應加註警語及注意事項」草案。
公告連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5072&id=264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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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
- 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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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(二)地址: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-2號
(三)電話:(02)27877519
(四)傳真:(02)26532006
(五)電子郵件:peterpkk@fd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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