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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1月05日公告訂定「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」草案

衛生福利部預告訂定「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」草案。
公告連結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newsContent.aspx?cid=5072&id=26490​
  •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5日
  • 說明:
一、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、本部網站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下「法規草案」網頁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「公告資訊」下「本署公告」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─眾開講」網頁 (https://join.gov.tw/policies/)。
二、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,至前揭「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」或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─眾開講」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。

()承辦單位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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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)電話:(02)27878289

()傳真:(02)26532006

()電子郵件:vv741121@fda.gov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