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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食藥署公告訂定「腸病毒核酸增幅檢驗試劑技術基準」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訂定「腸病毒核酸增幅檢驗試劑技術基準」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。
 
  •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3日
  • 說明:
一、 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效能,公告訂定「腸病毒核酸增幅檢驗試劑技術基準」及「弓漿蟲、德國麻疹病毒、巨細胞病毒血清分析試劑技術基準」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,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。
二、 相關公告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站(www.fda.gov.tw)之公告區及醫療器材法規專區。